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金华市婺城区钱新余蔬菜店在京东到家(网店)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丽水市莲都区鲜品汇生活超市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本地土韭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椒江秀连禽蛋商行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鳊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3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台州市椒江七星椒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市三毛煲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口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乡市梧桐陆家工坊饭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此外,还有慈溪市长利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龙游仁华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龙游仁华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肉荞麦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龙泉市华仔粮油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遂昌县酒厂生产的精制老酒(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周路勇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国市云松食品厂生产的五仁味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